国际法院如何产生的
时间:2011-09-01 19:27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admin 点击: 次
国际法院全称是联合国国际法院,它的前身是“常设国际法院”。它的由来是为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。1899年,第一次海牙和平会议通过了《海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会约》。根据这个公约,于1900年设立了“常设仲裁院”。这个组织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起过主要作用。但是,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发展,“常设仲裁院”已无法满足法律解决国际争端的需要,于是,产生了创建“国际法院”的设想。在国际联盟的努力下,于1922年2月15日在荷兰海牙和平宫成立了名叫“常设国际法院”的机构。“常设国际法院”创建后,在解决国际争端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,国际联盟被解散,“常设国际法院”也无法再存在。1945年联合国成立时,“国际法院”随之诞生。实际上它是“常设国际法院”的继续。
“国际法院”是联合国的主要机构之一,也是主要司法机关。所以也称“主要司法机关”。

